日前,省委下发了《河南省委关于表彰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决定》,对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进行表彰,我市3个政法单位被表彰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8名政法干警被表彰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这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是全市政法系统的一面旗帜,集中展示了全市政法机关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展示全市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商丘市委政法委员会、商丘日报报业集团决定联合开展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集中采访活动,并开办“为出彩商丘贡献法治力量——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先进事迹展示”专栏。
从事审判工作28年来,她在基层法庭就工作了26年,经她审理的4000余件案件,全部案结事了;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她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集体二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相继被评为全省优秀办案法官、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梁园区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多次被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十大办案标兵”“十大调解能手”“十大办案能手”;
作为基层法庭庭长,她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作风感染人、带动人,她的手机24小时不关机,无论早、中、晚,面对群众的咨询时,除开会外她随时接听……
“大娘,您买点东西去医院看望一下伤者吧,相互说说话,缓和一下你们之间的紧张气氛。这事儿调解就完事了,你要是没钱买礼物,我替你买!”
2019年10月12日,在中州法庭调解室,叶红梅一番诚恳的线多岁的赵大娘心劲顺了过来,她当即点头答应,照着叶庭长说的去做。
原来,去年9月的一天傍晚,赵某骑着三轮车一不留神撞住了正在散步的杨某,两人都是五六十岁的老人,杨某随后住院治疗。先期,赵某为杨某垫付了一部分医疗费,之后不再过问此事。杨某的家人遂到中州法庭找到叶红梅咨询,准备起诉赵某要求赔偿医疗费。
叶红梅认真倾听,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认为这是一起三轮车撞人引起的一个民事纠纷,杨某受的伤不算太重,双方还都是年龄相仿的老人,住得又不远,低头不见抬头见。
基于尽可能减免双方当事人诉累,叶红梅当即向杨某家人摆事实、讲道理,劝其别轻易走打官司这条路,一旦打起官司,双方都麻烦,并承诺出面调解这个事儿。
通过两次电话沟通交流,因怀疑杨某故意不出院、多花钱而生气的赵某,被叶红梅约请到法庭调解室。在叶红梅的耐心调解下,赵某到医院看望了杨某,并一次性结清了余下的医疗费,此纠纷被成功调处,双方的积怨烟消云散,握手言和。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叶红梅始终把“理一方民情、保一方平安”当作使命和责任,把“能调则调、以调促和”作为民事案件审判的追求,把“竭力减少或避免群众诉累”作为朴素愿望,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仁至义尽、问心无愧。
诉前调解是节约审判资源、凝聚社会和谐的一把“金钥匙”。在叶红梅看来,能在诉讼形成前,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的调解,疏导、化解一些因一时冲动引发的民事纠纷,不仅真正让当事人少跑弯路,及时消除他们打官司的耗时费力之苦,而且更体现了基层法官的责任担当。
法庭虽小,却能维护一方稳定,工作虽繁,却能理顺一方民情。基层人民法庭处在群众中间,有时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当事人都要起诉到法庭上来。实质上,每一个纠纷的化解,都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无论案件大小,叶红梅都认真吃透案情,本着“诉前调解、节约资源,减少诉累、增进和谐”的原则,尽情尽心、因症施策做好调处工作。
她以“稳定”为己任,以“和谐”为目标,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大局观念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始终关注不稳定因素,力争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她以特有的公心、耐心、真心和诚心,打动了一对对“冤家对头”,化解了一起起矛盾纠纷。
她在处理案件时始终把“调解为主”作为办案理念,将“调解”贯穿于民事审判的始终,并采取到庭调解、就地调解、邀请当事人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员、村委会干部及亲朋好友参与调解等方法,以真诚换取当事人的诚意,以公正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力促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调解是一个勤动嘴、勤动腿的活儿,关键时候,还要上门动员、面对面调劝。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最大化地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叶红梅说。
中州法庭的北边有商丘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东面有光彩大市场、佳海国际商贸城,附近有好多物流公司,所以买卖纠纷、代收货款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相对较多。去年4月,中州法庭被梁园区人民法院明确为物流、仓储及与市场交易相关案件专业审判法庭。
针对这一特点,叶红梅借鉴“枫桥经验”“寻乌经验”,依托当地基层组织、街道干部及当地德高望重人士,对纠纷进行联合调处,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平息在萌芽状态。虽然工作量增大了很多,但是所办案件基本上达到了“案结事了”,无上诉、无,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她办理每一起案件都热心、耐心地为当事人答疑解惑,用真诚和坦诚增强了司法亲和力与公信力。
凭借多年调判经验积淀,叶红梅揣着一腔服务民生、服务稳定的不变情怀,从容而自如地调判涉及经济纠纷的民商事案件,用心血和汗水当好经济健康发展的“护航员”。
辖区某市场60名商铺业主联名起诉该市场物业拖欠商铺租赁费纠纷案,在叶红梅调判结合下平稳解决,收到双方均满意的效果。
此市场商铺租赁费由物业代收,定期给付业主。但由于商铺经营变化等因素,物业费收缴一度出现停滞,给付业主的租赁费一度拖欠,引发60名业主联名信访。信访部门引导业主走法律诉讼渠道,中州法庭受理了此案。
为吃透案情,准确把握情况,叶红梅以市场调查员的身份暗中深入市场,走访商户和市场管理人员,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施策。随后,她又登门走访市场物业相关负责人,既为其提出租赁费收缴的合理化建议,又讲明利害,督促、动员物业抓紧筹措资金,先期支付部分拖欠的业主租赁费,决不能对业主的合法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或借故拖延,如果转入执行,既影响企业信誉,又影响企业正常运转。
往返穿梭,不辞辛苦。叶红梅对60名业主展开调解动员,劝解业主也适当体谅一下物业暂时没有完全收缴上来租赁费的事实。最终在叶红梅的调解下,市场物业与60名业主达成协议。其间,叶红梅还主动担当“催促员、监督员、服务员”,保障协议如期按计划履行。
叶红梅“一竿子插到底”的勤勉作风,既维护了市场的繁荣稳定,又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今年春节前,叶红梅接到7名农民工索要工钱的一起诉案件,叶红梅在调解时劝老板换位思考:“你多想想农民工兄弟的难处,他们辛辛苦苦打拼一年的工钱,家里媳妇、孩子可都盼着、等着用这些钱买件新衣服、缴纳学费啊!”
翻阅农民工起诉案卷后,她拿起手机打给被告老板:“你也换位思考一下,要是你跟别人干一年活,临回家过年,还摸不着钱,你心里啥滋味!”同时,向被告讲释道理、讲明法理。
紧接着,叶红梅向院领导申请开辟农民工工资追偿快速通道,在快速查明案情事实的基础上,施行审理、执行同步驱动,不到7天时间,几位农民工便拿到应得的工钱。
辖区一物流公司因拖欠客户货款被告上法庭,叶红梅受理此案后,审判、执行、调解同步启动,案件开庭后的第三天,物流公司就偿还了拖欠这名客户的货款。
叶红梅将“换位思考”理念融入民商事审判实践,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审理涉及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时,她坚持快审快结,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令当事人肃然起敬。
28年来,她一直辗转于平台、李庄、西郊等基层人民法庭,变换的是办公场所,不变的是她根植基层、司法为民、铭记责任的信念。叶红梅工作简朴,先前上下班骑自行车,现在骑着电动车上下班。用她的话说,骑电动车在路上穿行方便,穿行胡同走访调查便捷,利于与群众交流,利于办理案件。工作中,她走在先、干在前,工作期间中午从不回家,就在法庭小伙房里吃饭。
叶红梅告诉记者:“干好工作是我分内的事,为了我胸前的这枚天平,也为了人民给我的这份荣耀,我喜欢这份能为人民做事的神圣职业。”
作为新时代的一名员额法官,她准确把握新时代社会矛盾变化的新特点,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始终坚持人民法庭的人民属性和为民宗旨,明确职能定位,把其作为公正司法的窗口和排头兵,基层治理的纽带,在依法办案中将乡规民约、社情、人情事理吸纳进来,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对于维护梁园区社会稳定、促进梁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工作中,她注重延伸人民法庭的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区域综合治理,将审判职能由乡村、社区向民营企业延伸、向市场管理延伸,以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市场等。
为了办理案件,只要接到当事人的电话,她马上赶往现场。时间长了,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只要提起叶红梅,辖区居民都会竖起大拇指:“叶庭长,行!”
在遵循传统办案的基础上,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她还利用微信平台记录调解过程的功能,积极探索“微办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叶红梅认为:“一花不成春,独木不成林。”她不仅要处理好工作和家庭的矛盾,抽空多学习法律理论知识、学好各种办公软件,提高办案水平和效率,而且要对中州法庭的干警严格要求,进行培训,提升他们的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
“我们不是一天到晚埋头办案件、整理文书,除积极参加上级法院和本院的业务和技能培训外,还尽量多抽出一些时间,就法律知识、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办公软件进行交流、实际操作。磨刀不误砍柴工。虽然我们结案的数量不少,并没有因为整天加班加点让干警苦不堪言。”叶红梅说。
在依法审判的同时,她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对每一个到法院来寻求司法咨询和司法救助的公民、法人都一视同仁,热情对待。为减轻诉累,针对农村群众法律知识欠缺的现状,她耐心地讲解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主动履行义务,力争案结事了。她还在亿丰国际商业博览城举办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并就地解决了商户与亿丰物业公司因房屋租赁引发的纠纷23件。
叶红梅的家庭并不富裕,在办案中,送礼者有之,说情者有之,她一概拒绝。她常说:“我是人民的法官,绝不能当金钱的俘虏,绝不能因私利损害法律的尊严,损害当事人的权益,绝不能因人情使得胸前的天平倾斜!”
群众的称赞,是法官最高的奖赏;群众的信任,是法官最重的荣誉。叶红梅就是这样,时刻把百姓的冷暖放在心上,她用一心为民的真挚情感,谱写了一曲新时代的为民之歌。
红梅傲雪,静守初心。扎根基层法庭28年,叶红梅审调结各类民事纠纷案件4000余件,调解率达到80%以上,没有一件责任错案、缠诉案件、信访案件。
梁园区人民法院党组、院长王亚东告诉记者:“叶红梅长期扎根基层法庭,有着脚踏实地、勤奋爱岗的扎实作风,满腔热情、为民便民的质朴情怀,不怕苦累、孜孜不倦的奋斗精神,是我院全体法官学习的榜样。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她当之无愧!”
日前,省委下发了《河南省委关于表彰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决定》,对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进行表彰,我市3个政法单位被表彰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8名政法干警被表彰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这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是全市政法系统的一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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